法院公告
综合公告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因食堂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厨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描述 负责机关食堂中餐烹饪制作;完成主管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早8:00至下午4:00 工作地点: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栖霞区尧佳路99号) 二、任职资格 1、年龄50岁以下,居住地在南京; 2、能熟练制作各式中式菜肴,能操作食堂各类烹饪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团队合作精神; 3、两年以上食堂、酒店厨师工作经验; 4、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前科不良记录,身体健康,需持有健康证; 5、无直系亲属在本院工作,符合任职回避相关要求; 6、需持有健康证、中级以上厨师技能等级证书。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 厨师月薪含五险一金5000元起,另有季度考核奖金。 四、福利待遇 1、包早晨、中午工作餐 2、节假日工会福利 3、带薪年休假 4、高温补贴 5、定期体检 6、免费停车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工作日每天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司法行政装备科(栖霞区尧化街道尧佳路99号) 联系电话:83529729 联系人:杨燕 报名材料:报名时需带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质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