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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后,他/她还打你吗?”
2023年3月1日是我国反家暴法实施七周年。七年来,“家暴违法”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对家暴“零容忍”,依法严惩施暴者,及时维护受害者是社会共识,更是司法态度。
栖霞区法院联合区妇联对2022年度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及被申请人进行回访。对当事人反映家庭暴力已消除的案件,采用电话回访的方式;对于矛盾较大、未完全消除家庭暴力的案件,采用到当事人社区或家庭现场走访的方式。
1.在电话里
法官:请问在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是否真的有效果呢?
A:有效果,他之后没有对我家暴了。
B:有效果,我们现在分居了,他也没有再对我进行过家暴。
C:起到了一定效果,收到裁定书后,他就没有再对我做过被禁止的行为,虽然人身安全保护令到期后他又有点恢复了,但是总体上还好。
D:没有太大的效果,我们矛盾依然很大,两个孩子现在还是邻居帮忙接送。
……
2.在法院调解室里
法官:在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被申请人有没有再对你实施家暴行为?
E:法院的保护令效果还是比较好的,我们现在生活得很平静,到目前为止被申请人都遵守着保护令。虽然现在我们有离婚纠纷和抚养费纠纷正在审理,但是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双方还是很和平的。
3.在社区里
对一起双方相互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栖霞区法院少家庭法官张亮前往广志路社区,同该社区妇联主任一起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当面询问和沟通。
法官:对于你们相互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之后,你们都说没有起到作用,是什么情况?
F(男):保护令生效后,她还是去我公司骚扰我,去了很多次,不让我回家,把门锁换了,还找人跟踪我、辱骂我。
G(女):我没有这些行为,没有去他单位,也没有跟踪他。我也申请了保护令的,但他依然骚扰我,不管孩子,对家庭没有责任心,而且还有外遇。
F(男):我没有和异性有不正当关系。
G(女):我把房子租出去了,他去我家找我碰到租客回来收拾东西,他就说我和别人有外遇,还把我手机砸了。
法官:你们的矛盾比较大,按照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审查标准,双方都有问题。你们必须把保护令的裁定内容放在心上,不得违反;如有违反,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关于婚姻,双方应当妥善处理,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要慎重看待家庭,不要家暴,不要影响到孩子的心理和身体成长,以孩子为重,多为家庭着想,不要做违反道德、违反法律的事情。如果保护令快到期了,仍有需要,可以申请延长或者重新申请保护令。
F(男):经过回访,我也了解了一些法律知识,会遵守法院裁定的。
G(女):我自己也在学习法律,肯定不会做违法的事情,感谢法官的关心。
回访过程中,工作人员不仅关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情况,还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告知当事人反家暴法的相关规定及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向有孩子的家庭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致表示,一定会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不做违反法律规定的事情。
家庭暴力是人性之恶、家庭之痛,也是社会之患、文明之殇。栖霞区法院将会继续联合妇联、公安等部门,依法保障弱势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注重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防火墙”作用,严惩施暴者,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