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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攻坚,为民解忧——栖霞区法院“夏季攻势”集中执行周活动显成效
日期:2024-05-2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上级法院“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行动统一部署,栖霞区法院在南京中院执行局督导见证下,开展“夏季攻势”集中执行周活动,以雷霆之势成功解决了数起涉民生的执行难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的公正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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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清晨,栖霞区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执行局负责人陈猛作执前动员,指挥中心主任王培鑫现场指挥。“出发!”随着一声令下,干警们闻令而动,兵分三路,向执行现场飞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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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房

成功打击“拖延症”

强制清房是本次集中执行的“重头戏”。该案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判决解除原告王某某与被告许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许某返还购房款及相应利息,但许某拒不履行,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经过前期的财产查控和关联案件查询,确认许某名下有多套房产,同时是多个案件的被执行人且均未履行。

执行干警抵达现场后,被执行人情绪激动,对抗性极强,现场气氛一度紧张。执行法官对其耐心劝解、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其已经涉嫌构成拒执犯罪。被执行人情绪逐渐平复,开始理性沟通,意识到一味拖延并非解决问题的方法,最终同意配合。执行人员迅速行动,成功清空了涉案的3套房屋。

灵活执行

巧解租赁纠纷

申请人某建设发展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汽车服务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该汽车服务公司未按期退还房屋、办理退房手续,并长期占有使用。申请人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供线索证明该汽车服务公司仍在实际经营,执行法官决定上门执行。

执行干警现场张贴了腾空、拍卖公告,并严肃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感受到了巨大压力,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和解,并积极与申请人商定和解协议内容。执行干警运用高效、灵活的执行方式,成功化解一起纠纷案件。

扣押车辆

案件当场执行完毕

吴某是一起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经法院判决,其应向某公司支付35万元购车款,一直未履行义务,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前期通过大数据查询到车辆行动轨迹,锁定了车辆停放地点。到达现场后,被执行人吴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执行,表示“没钱还款”,承办人当场决定扣押其奔驰轿车。看到法院动真格,吴某立刻慌了神,终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表示马上筹钱履行还款义务。约一小时后,吴某筹到35万元,到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本案执行完毕,法院最终解除了车辆扣押措施。

本次“夏季攻势”集中执行周活动,栖霞区法院出动干警35人次,成功清空房屋3间,扣押车辆4辆,拘传8名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6件,执行到位金额高达1591.32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栖霞区法院将继续深化执行工作改革,创新执行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