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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为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素养,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栖霞区法院开展“小红枫之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系列活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全力护航。
5月29日,栖霞区法院副院长王琼前往南京市花港第二小学,以“防范校园欺凌”为主题作法治宣讲。她围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等相关法律,讲解了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定。通过真实案例引入话题,介绍了校园欺凌的表现、产生的原因,分析了校园欺凌衍生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及后果,详细讲解了面对校园欺凌时应如何应对。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耐心细致地作了解答,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时刻谨记法律的底线,勿以恶小而为之,勿让“小毛病”演变成“大祸患”,运用正确方法处理矛盾纠纷。
5月29日,栖霞区法院少家庭副庭长张亮走进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燕子矶新城学校小学部,与学校老师开展未成年人工作履职情况座谈会。座谈会上,张亮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向学校老师宣讲未成年人保护职责,告知老师若发现在校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或疑似受到侵害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立即向学校负责人及相关部门报告,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安全保护闭环管理的有效合力。同时,张亮还结合真实案列,向学校的老师解读了民法典中关于在校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定,学校及老师要尽到教育、管理的职责。
5月28日,栖霞区法院少家庭副庭长张亮走进南京市栖霞区摄山星城第二小学,为同学们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他引用法院审理的涉少真实案例,向同学们介绍了“不良行为”及“严重不良行为”的种类及其危害,告诫同学们要时刻谨记法律的底线,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准则。还对校园欺凌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读,告诫同学们要增强文明守纪意识,勇于对校园欺凌说“不”,树牢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希望同学们在暑假中遵守交通规则,不到危险区域游泳,在外注意人身安全,自觉遵法、守法,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暑假。
5月初,栖霞区法院少家庭联合关工委走进南京市华电中学,以“提升法律意思,杜绝校园欺凌”为题作了一场法治讲座。少家庭副庭长张亮结合近期真实发生的案例,详细向同学们讲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让同学们直观感受到校园欺凌的严重后果。通过讲解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形成原因等,民法典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及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告诫同学们要学法、知法、守法,不要触碰法律的红线,坚决抵制校园欺凌。
栖霞区法院将继续深化法治教育,厚植“小红枫”工作品牌,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