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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要“案结”更要“事了”
日期:2024-11-2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请问是罗法官吗?我是江苏×公司的工作人员,请一定得帮帮我们公司呀...”

你别着急,慢慢说...

栖霞区法院立案庭员额法官方方经过耐心细心地沟通,了解事情是这样的:原被告双方就案涉纠纷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但临近付款期限,被告告知原告因公司资金问题不能按协议履行付款义务,于是原告寻求法院的帮助。罗方方充分了解情况后,立即与被告联系,了解到被告目前确实无法按照协议履行,于是耐心向被告释明未按生效文书履行付款义务将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并提出可帮助与原告协调变更付款方式的方案,要求被告必须按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随后她又向原告说明情况,并告知会一直关注履行情况!最终被告于约定期限前两天完成向原告付款,原告尤为惊喜,为此送来“认真负责,促成调解,全程跟进,一案到底”锦旗,表达他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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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方表示,结案不是重点,事了才是目的!所以在案件结案后,依然关注案件履行情况!当事人的锦旗,是对工作的一种认可!接下来,会继续秉持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法律情怀,全力提升每一起案件办理的精度与温度,努力让每一起案件都能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