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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
4月6日,市法院召开“南京国际商事法庭成立暨南京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
南京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的基本情况
案件类型多样,新类型案件持续增加。受理的涉外民商事案件涉及104种案由,既包括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传统案件类型,也包括涉跨境电商、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备用信用证、独立保函欺诈责任纠纷等新类型案件,涵盖投资、金融、跨境贸易等多个领域。
南京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的探索实践
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恪守国际条约、尊重国际惯例,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南京法院与全国20家法院会签《服务保障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建设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为“一带一路”建设保驾护航。出台护航自贸区建设十七条举措,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
深入实施审判精品战略,加快推进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法院涉外审判工作要求,精心办理一批国际影响大、法律效果好、社会评价高的精品案件,审理的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临时仲裁裁决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全国首例承认和执行新加坡法院商事判决案入选最高法院涉“一带一路”建设十大典型案例。创新完善涉外审判机制,优化跨境送达、委托代理等诉讼流程,探索电子送达、在线委托见证等诉讼服务机制,破解涉外送达难题。2021年,南京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健全涉外审判人才培养机制,推进涉外审判队伍高素质专业化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贯穿到涉外审判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经过多年发展,南京法院打造了一支人员力量强、知识背景和审判经验丰富、专业化程度高的涉外商事审判队伍。目前,南京两级法院共有涉外商事法官、法官助理15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12人,多名法官拥有国际法、英语等专业背景。拓宽专业知识更新渠道,参与“金融法治菁英项目”,借助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的平台支持,有针对性地拓展涉外商事法官的国际金融法律知识和能力体系。注重研究交流和总结创新,先后参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会议以及涉外法律学术讨论会议,撰写的多篇调研文章在《人民司法》《法律适用》《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等刊物上发表。
南京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典型案例
1. 正确认定信用证中介行义务,维护信用证交易安全——南京某公司诉俄罗斯某联合投资与金融集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信用证纠纷案
3. 严格把握独立保函欺诈止付标准,维护我国金融机构国际信用——北京某公司诉印度某联合公司独立保函欺诈纠纷案
5. 正确认识“快速仲裁”和“临时仲裁”,积极支持国际仲裁——瑞典某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
7. 依据法人登记地法认定法人的行为效力,维护诚实守信的跨境交易环境——江苏某公司诉香港某公司、马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9. 正确适用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有效保护守约方正当利益——江苏某公司诉香港某公司、第三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证欺诈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