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综合公告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因食堂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厨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描述
负责机关食堂中餐烹饪制作;完成主管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早8:00至下午4:00
工作地点: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栖霞区尧佳路99号)
二、任职资格
1、年龄50岁以下,居住地在南京;
2、能熟练制作各式中式菜肴,能操作食堂各类烹饪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团队合作精神;
3、两年以上食堂、酒店厨师工作经验;
4、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前科不良记录,身体健康,需持有健康证;
5、无直系亲属在本院工作,符合任职回避相关要求;
6、需持有健康证,持有初级以上厨师技能等级证书。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
厨师月薪含五险一金5000元起,另有季度考核奖金。
四、福利待遇
1、包早晨、中午工作餐
2、节假日工会福利
3、带薪年休假
4、高温补贴
5、定期体检
6、免费停车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工作日每天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司法行政装备科 (栖霞区尧化街道尧佳路99号)
联系电话:83529729 联系人: 杨燕
报名材料:报名时需带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质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