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综合公告
根据特邀调解组织选聘流程,现对拟聘用为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组织持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反映相关情况:
1.提出对拟聘用组织的异议必须实事求是,反映情况问题必须有依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签署或自报本人的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2.本院将对反映人的所有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严格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处理,并视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3.经调查,反映人反映的情况、问题影响聘用的,本院将根据规定取消拟聘用组织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本院将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4.聘用期满未续聘的特邀调解组织,不再作为本院特邀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工作。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8日
相关情况反映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99号
联系电话:025-83523702、025-83523765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特邀调解组织名称:
南京静远法律调解中心
(调处领域:道路交通事故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