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概况
机构职能
立案庭主要职能:负责诉讼分流、立案登记、诉讼服务、诉调对接、涉诉信访、司法鉴定等工作;负责诉前保全裁定工作等。
刑事审判庭主要职能: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诉讼案件审理工作。
迈皋桥人民法庭、栖霞人民法庭主要职能:审理医患纠纷、侵权赔偿、自然人之间的合同纠纷、房地产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邻地利用权等第一审案件。
民事审判第一庭主要职能:审理民间借贷、建设工程及其他不动产案件等第一审案件。
民事审判第二庭主要职能:审理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公司、破产等一审案件;审理、办理其他相关的民事审判事宜。
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主要职能:审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及涉未成年等一审案件;审理、办理其他相关民事审判事宜。
执行局主要职能:负责执行本院一审生效法律文书以及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负责执行本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负责执行上级法院交办与执行工作有关的其他任务等。
审判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案件质量与流程管理、司法统计与审判态势分析、信息化建设,以及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的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司法调研、综合文稿、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再审申请案件审查和依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执行裁决类案件。
政治部主要职能:负责法院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法院人员业绩考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人员培训、表彰。
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处理文秘、机要保密、印鉴使用管理和档案管理、重要事项督办、有关会务与接待事务,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交办督促、诉讼费管理和财务等工作。
司法行政装备科主要职能:负责本院物资装备管理、审判法庭建设、后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