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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全省法院第三十七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评选结果,栖霞区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程希泽撰写的论文《强制缔约义务下平台封禁行为的规制路径》获评优秀奖。

论文摘要:近年来互联网平台封禁行为层出不穷,不仅降低数据流通效率、妨害市场公平竞争、侵蚀消费者合法权益,甚至会影响数据产业发展、损害社会创新进步。然而,现有公私法二元规制路径无法妥善解决这一问题,私法规制暴露出救济不足的局限,而公法规制则面临适用标准的解释论困境,尤其是事后救济对于推进数据开放共享的作用十分有限。强制缔约制度契合数字经济的发展需求,能够促进数据资源的流通共享,平衡不同数据主体的利益需要,具有嵌入平台封禁规制框架的正当性。循此逻辑,当前应在主体、客体以及启动三个维度细化强制缔约义务的适用规则,同时明确从提出请求、平台响应、价格协商到争议解决的全生命周期程序,并形塑以实际缔约与损害赔偿为核心的责任救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