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法院动态
5月21日下午,栖霞法院栖霞法庭庭长许庆林来到马群街道花岗社区,就一起邻里间占用共用楼道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该社区50余名群众受邀旁听了庭审。
本案原被告为同层邻居,一梯四户,被告为边户,原告为中间户。原告认为被告将自家防盗门前移,影响了原告方的通风及采光,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给自己及家人带来了精神损害,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拆除前移的防盗门并赔偿其精神损失。庭审中,被告认识到自己行为不妥,但认为原告也有违法行为,对方拆除,他才会拆除。后法院组织双方进行协调,但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致调解未果。许法官当庭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拆除门前安装的防盗门和相应设施;驳回原告主张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并告知被告对原告占用共用通道,可以另行起诉。
庭审结束后,许庆林法官就本案涉及到的建筑物公共区域如何行使权利和履行相关义务,为现场旁听群众进行了法律解答。旁听群众表示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诸如此类的邻里纠纷,对栖霞法庭能将此类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庭审开到社区给予了高度认同,让老百姓既能学习到相关法律知识,又可以了解到化解矛盾办法,更能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威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