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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下午,栖霞法院民一庭邀请燕子矶街道代表团9名人大代表旁听了一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原被告于2014年5月19日签订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约定原告将位于栖霞区马群街道万家楼村41号,建筑面积为220平方米的房屋移交被告拆除,被告补偿原告926087元,其中673200元用于申购位于马群西花港西(向尚)的拆迁安置房,申购价格为2950元每平方米,计划于2017年12月15日前交付。2018年1月11日,被告正式书面通知原告,申购的220㎡拆迁安置房的材料未能通过南京市房改办审核,不能获得安置。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争锋相对,法官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最后陈述等各环节依次进行,展示了法官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
庭审结束后,代表们对案件庭审进行了评议并填写了《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评议表》。法官与代表们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相关的拆迁政策解读进行了交流,听取了代表们的建议和意见。代表们表示,此次旁听庭审活动使大家对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裁判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能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