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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栖霞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朱睿获赠锦旗
日期:2020-07-0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630下午,南京水晶广场11名商户专程来到栖霞区法院,为民一庭副庭长朱睿送上书有“为民做主,伸张正义”的锦旗,感谢她公正审理水晶广场11名承租户与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戴某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件。
    2019322,栖霞区法院受理了原告黄某等11名承租人诉被告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戴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原、被告系因开发商交付的租赁房屋位于建筑物负一层,不能使用天然气,所配备的电力亦无法满足承租人餐饮经营的合同目的而产生纠纷。承办法官朱睿经过认真审理,前往现场实地查勘,到相关设计单位调查后,根据本案证据及现有法律规定,判决支持了原告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还租金的诉讼请求。被告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317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被告已自动履行生效判决,11名承租户的合法权益全部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