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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全方位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6月4日下午,栖霞区法院与金中仙林中学部举行合作共建签约暨法治教育基地揭牌仪式。栖霞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琼和南京市金陵中学仙林分校中学部校长翁德强分别代表双方就法治教育基地设立事项签署合作协议,栖霞区教育局工委书记沈芸和王琼为法治教育基地揭牌。栖霞区法院少家庭庭长程前葆,副庭长赵丽、张亮,南京市金陵中学仙林分校中学部党总支书记张辉,副校长孙静,学生处副主任陈庭参加揭牌仪式。
	
沈芸表示,法治教育基地的建立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开辟了新的途径,教育部门将与司法部门通力合作,围绕保护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内容,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她对金中仙林中学部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做好科学规划;二是筑牢责任意识;三是重视家校共育。
	
王琼在讲话中指出,重视在校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环节,开展法院与学校法治教育合作有利于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探索法院与学校共建的新思路、新模式。她强调,栖霞区法院少家庭要抓住揭牌仪式的东风,密切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要充分了解学校及广大师生的关切,紧扣学校的需求,共同制定法治教育具体措施,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法治教育基地这一平台,为学校开展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等提供有力的帮助。希望通过院校法治教育共建,栖霞区法院能够为金中仙林分校中学部争先进位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