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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法院“小红枫”家庭教育指导站揭牌成立
日期:2023-05-1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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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而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要求,5月13日上午,栖霞区法院联合区教育局、区妇联,成立“小红枫”家庭教育指导站。南京中院少家庭庭长张雁,栖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侃,区教育局局长倪天华,区妇联主席吕文伟等领导参加揭牌仪式,仪式由区法院副院长王琼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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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侃在致辞中表示,栖霞区法院一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时代少年司法理念,全面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妥善公正审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区法院将以成立“小红枫”家庭教育指导站为契机,不断加强新时代少年家事审判工作,持续深化少年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为辖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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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雁在讲话中指出,自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南京市两级法院十分重视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家庭教育指导,成立“小红枫”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是栖霞区法院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大举措。希望栖霞区法院以品牌创建为引导,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多方联动,形成合力,积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辖区的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与会领导共同为“小红枫”家庭教育指导站揭牌。

区法院、区教育局、区妇联联合签署《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机制文件。

    张雁为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单平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爱武、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陈红燕、南京市营防中学德育主任孟祥林、南京外国语学校仙林分校燕子矶校区年级组长王静颁发家庭教育指导师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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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单平基教授以《民法典与家庭教育》为题进行授课,讲授了民法典中有关家庭教育的相关内容及案例。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栖霞区法院将以“小红枫”家庭教育指导站的启用为新起点,协同区教育局、区妇联共同探索并建立规范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有效地推动辖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