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法院动态

11月8日上午,南京中院督察处副处长徐松松一行到栖霞区法院对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栖霞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小勇,督察室主任代兵华,政治部二级主任科员张玲参加座谈会。
会上,代兵华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和通报警示、落实“两个意见”、机制建设、平台管理六个方面汇报了栖霞法院执行“三个规定”的情况,同时,也客观分析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和打算。

徐松松对栖霞区法院今年以来执行“三个规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区法院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三个规定”记录填报位于全市前列。对下一步工作,徐松松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填报自觉;二是要抓住关键少数,增强示范效应;三是要坚持常抓不懈,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营造公正司法社会环境。
曹小勇对市中院督察处的督导表示感谢。他表示,栖霞区法院将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加强谋划、压实责任,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为法院公正廉洁司法提供有力的作风纪律保障。
徐松松一行认真查阅了相关工作台账,并对栖霞区法院近期有关工作进行了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