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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首次采用“执行悬赏+公安协查+司法拘留”组合模式,对一名长期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成功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合同纠纷一案经栖霞区法院判决,李某应返还杨某20万元款项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未按期履行法律义务,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查询,李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本人也如“人间蒸发”,毫无生活痕迹。李某的规避执行行为给杨某的生活造成了经济困难。针对上述情况,案件承办人侍海洲积极主动作为,引导申请人发起执行悬赏,并前往李某老家,在县、乡、村三级公告栏张贴公告进行精准悬赏。通过研判,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既不在南京也不在老家生活,为此,承办人积极请求两地(法院所在地、被执行人户籍地)公安机关予以协查。
1月19日夜晚,承办人接到公安机关反馈,被执行人李某突然回到南京。面对这稍纵即逝的机会,四名执行干警无惧低温降雨天气,迅速集结,前往目标地点拘传。当执行干警一行依规出示工作证及搜查令欲进入目标房屋时,李某突然从厨房跳窗逃跑,执行干警摆脱其家人阻挠,迅速出击,将已逃至天台的李某成功控制,顺利化解了一场险情。
但李某毫无悔意,扬言分文不付。针对这一情况,承办人立即汇报院领导,决定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对李某所在房屋进行搜查。经过报批、体检、送拘等程序,至次日凌晨1时30分,成功将李某司法拘留。后法院撤销悬赏,将悬赏金退还申请执行人。
为有效破解当前执行过程中的查人找物难题,栖霞区法院执行局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与能动司法相结合,多次发出预处罚告知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与此同时,用足、用活、用尽各类强制措施,首创“执行悬赏+公安协查+司法拘留”渐进式立体执行模式,最大限度挤压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空间,以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