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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在诉源治理中的重要作用,3月21日下午,栖霞区法院迈皋桥法庭举办了第二期人民调解员培训,来自迈皋桥街道、燕子矶街道各社区的45名调解员、网格员参加了培训。

全体参训人员首先旁听了一起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庭后,张璐法官就买卖合同相关知识点及调解注意事项作了详细讲解。
随后,迈皋桥法庭庭长许庆林就《迈皋桥法庭关于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实施方案》作了解读: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三是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倡导各社区调解员、网格员充分发挥作用,积极打造品牌调解室,创建法官联系点、法官工作站,共同打造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为辖区内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高质量的法治保障。
法官们还针对参训人员提出的问题,就租赁合同、侵权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司法确认等相关内容作了讲解,并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就如何与当事人有效沟通、建立良好信任关系、让调解更加高效顺利分享了自己的心得体会。
会后,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法官讲得很好,通俗易懂”,“法官很接地气,今天培训很有收获,打开了调解思路,掌握了调解技巧”。
下一步,迈皋桥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引导群众逐步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