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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为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构筑防治有组织犯罪的法律长城,4月29日上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两周年之际,栖霞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深入辖区工地开展宣讲活动。

区法院近两年来审理了四起建筑领域务工人员在全国各地的建筑工地采取“劳务碰瓷”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的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形成较为固定的组织,假借务工之名,相互配合,在工地上肆意制造矛盾,寻找各种理由与用工方发生冲突,迫使用工方停止用工,继而向用工方索要误工费、返程路费等,在被拒绝后,团伙成员采取轻微殴打或纠缠哄闹、滞留滋扰、威胁辱骂等“软暴力”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用工方的财产权利,扰乱了劳务用工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
干警们与用工方进行座谈,了解目前劳务用工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引导他们通过明确招聘信息、规范用工合同等方式严防黑恶势力向建筑行业领域渗透,提示他们在工作中发现可能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时要及时向司法机关通报,切勿姑息助长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从《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实施两年来公检法开展的各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入手,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向现场的务工人员详细宣讲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规定,介绍了合法讨薪与“劳务碰瓷”的区别,让务工人员真正了解“劳务碰瓷”的社会危害性和法律后果,从而远离犯罪。法官还与现场群众开展互动交流,释明答疑,进一步增进了建筑行业领域群众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度与参与度。
此次宣讲活动加强了对辖区建筑行业劳务用工领域相关人员的法治教育,提升了对黑恶犯罪的预警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下一步,栖霞区法院还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讲活动,进一步营造社会公众共同抵制有组织犯罪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