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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栖霞区法院一案例入选2025年度南京市依法维护妇女权益优秀案例
日期:2025-12-2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栖霞区法院立案庭婚姻家庭速裁团队审理的“高小某变更抚养权、追索抚养费支持起诉案”入选2025年度南京市依法维护妇女权益优秀案例。该案件是区法院与区检察院、区妇联三方联动,凝聚法治合力,共筑儿童利益首位防线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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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位的抚养责任

高某某(男)与李某某(女)原系夫妻,二人生育一女高小某。后二人经法院判决离婚,高小某由高某某抚养,李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后高某某因重组家庭,将高小某送至李某某处照顾,此后高某某未履行实际抚养义务,也未支付抚养费用。李某某与高某某关系恶劣,李某某因长期患病、经济困难,无法有效保障高小某合法权益,遂向区妇联寻求帮助。

协同工作

区妇联第一时间将该线索移送至区检察院,区检察院经审查后,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区法院依照2022年与区妇联会签的《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十项工作机制》,对于此类案件,受案后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调解与治愈

立案庭法官殷婉璐拿到案件后,随即向双方了解情况,高某某表示尊重孩子意愿,同意变更抚养关系,殷婉璐遂组织高某某与李某某对高小某的抚养权变更事宜进行调解。

案件审理中,殷婉璐了解到,高小某因家庭目前面临的矛盾困境忧思过度,被确诊患有抑郁症,并表现出一定的厌学情绪,身心状态已影响正常学习生活。依托与区检察院、区妇联及社会机构的合作机制,殷婉璐随即联系专业心理咨询师对高小某进行心理测评与疏导,针对高小某的特殊情况,心理咨询师作出了针对性、实操性强的指导。

同时,针对高某某、李某某未能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法院依法向高某某、李某某发送《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二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妥善处理抚养高小某过程中面临的困境,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沟通方法,并责令高某某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积极对高小某进行探望、关心、沟通、交流。

尘埃落定

经审理,对高小某诉高某某抚养费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高某某支付拖欠抚养费。后高某某上诉,南京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案件尘埃落定,高小某的心理压力和生活困境得以缓解。一年后,高小某被一本院校录取,开启了人生新篇章。

未来,栖霞区法院将继续立足自身职能,依托“妇联吹哨、检法协同”的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的维权格局,筑牢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防火墙”,共同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