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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如果你被欺负了怎么办?”这堂法治课上,同学们的回答亮了
日期:2026-04-0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3月27日下午栖霞区法院关工委主任汤学军、副主任李忻、委员朱兴虎,与立案庭法官助理张力萌、尹紫一行,走进华电中学,开展“拒绝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为全体初一师生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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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网络传播谣言、孤立排挤他人,这些看似没有外在伤害的行为,其实都可能构成校园欺凌。”张力萌从“冲突”切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引导同学们认识当冲突激化、力量明显失衡后,便可能演变为“校园欺凌”,并一一讲解了肢体、言语、社交、网络、财物欺凌等常见形式。她结合真实案例,剖析了欺凌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轻则面临治安处罚、民事赔偿,重则构成刑事犯罪。她还详细解释了刑事责任年龄,强调即使未达相应年龄,也可能被纳入专门矫治教育,留下违法记录,影响升学、参军与就业,帮助同学们走出“未成年人违法免责”的误区。

在案例讲解中,张力萌通过情景问答和讨论互动,让同学们代入当事人角色。“如果我与同学发生了矛盾,应该怎么解决?”“如果我是他,我会怎么做?”一个个引人思考的问题抛出后,大家积极发言。“我会先反思自己的行为,如果我有问题,就改正。”“我会先劝他,告诉他这种行为是犯罪,再想办法离开,告诉老师和警察。”在思考与互动中,法意识在同学们心中悄然生根。

最后,张力萌呼吁同学们:不做恶意欺凌者,不做软弱受害者,不做冷眼旁观者。“忍气吞声”只会助长欺凌,每一次勇敢发声,都可能挽救一个同学!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下一步,栖霞法院将持续深化“送法进校园”,通过法治宣讲、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用司法守护少年成长,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段青春航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