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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丨南京法院202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工作情况通报
日期:2026-03-1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313日,在第4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南京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南京中院民一庭庭长王燕介绍了2025年南京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工作整体情况。南京中院民一庭副庭长胡庆东发布了南京法院202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件,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孝陵卫人民法庭庭长陈文军、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王轶分别对重点案例进行解读。南京中院民一庭副庭长周磊发布新型消费领域法律提示。

南京法院202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工作情况通报

2025年,南京法院充分发挥和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作用,精准对接消费市场司法需求,全面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着力促进高品质消费、高质量维权、高水平共治,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优质放心的消费环境,取得明显成效。

一、案件总体情况

一年来,南京法院审结涉消费者权益纠纷一审案件9220件。其中,私域消费、卡券消费、套盒消费、情绪消费等新型消费不断涌现,服务合同纠纷数量升幅明显。上述案件涉及食品、服装、美容、健身、旅游、宠物等多个领域,纠纷诉求从传统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价格争议转向服务体验、数据安全等多元权益。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保健品、数字藏品等产品迭代更新加快,买卖合同纠纷和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占据较大比例,且呈现出规范供给不足、利益链条复杂、证据留存困难等情形。图片

二、审判工作特点

2025年,南京法院涉消费者权益审判工作总体呈现以下五项特点:

一是明确打击重点,严惩恶意违法。

始终将消费安全作为民生保障的重中之重,针对食药、服饰等与群众衣食住行密切相关领域中恶意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予以严厉打击。特别是对于同时涉及刑事、行政、民事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构建“刑事打击+行政规制+民事赔偿”的治理闭环,最大化实现综合整治效果。例如王某销售伪劣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法院坚持刑事惩戒与民事公益诉讼综合施策,对王某“以假充真”销售食品的行为判处刑罚的同时,判令其赔礼道歉、支付公益赔偿金。

二是把握纠纷本质,培育新型消费。

关注新型消费特征,准确厘清纠纷本质,精准分析各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充分考量行业逻辑、技术特点、交易稳定性与可预期性等因素,依法作出裁判。对于存在瑕疵的新产品、新模式、新场景,不拘泥于传统的证据审查规则,依法运用原则条款、目的条款作出价值比较和个案裁判,助力新型消费业态发展。例如孙某诉某店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认定新能源汽车专属APP无法变更主用车人导致车辆功能严重受限时,买受人可主张解除合同,体现了司法护航新能源汽车消费的责任与担当。

三是关注民生诉求,遏制非法经营。

针对预付式消费中“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问题,依法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裁判。针对直播带货、社群团购等网络消费,依法审查交易行为、模式和目的,根据真实权利义务关系认定主体责任。针对医美消费,除审查医美产品、行为资质的合法性外,还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不当诱导等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行为。针对宠物消费、游戏消费等新兴消费,重点关注格式条款与经营者的说明告知义务。例如吴某诉某宠物店服务合同纠纷案中,法院认定宠物服务经营者应对其控制下的服务过程留存记录,不得以张贴“离店概不负责”告示为由免除自身责任。

四是明晰行为边界,引导合理维权。

依法认定合理维权与非法牟利的边界,遏制职业索赔、滥用消费者权利等假维权真牟利行为。审慎进行合理生活消费审查,对超出正常消费需求、恶意索赔的,仅支持合理部分诉求;合理分配举证责任,要求短期内提起大量同类诉讼的职业索赔人举证证明购买产品与索赔产品为同一产品;关注消费异常行为,防范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恶意退货、“用完即退”的“薅羊毛”行为。例如卫某诉某超市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法院通过关联案件检索认定卫某属于职业索赔人,因其无法证明案涉过期食品系当时从该商家处购买,故驳回其诉讼请求。

五是注重司法延伸,共筑满意消费。

强化前瞻调研,市法院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现场走访等方式对首发经济、新型消费展开调研,形成《人民法院护航首发经济发展的路径探究》《新型消费业态纠纷的疑难问题及司法应对》等调研成果,并在新街口商圈打造司法护航首发经济实践点,通过巡回审判、法治体检等方式送法进商圈、进企业,促进经营者强化守法经营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营造安全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新型消费领域法律提示

针对当前技术进步、产业升级,数字消费、私域消费、情绪消费等新型消费加速涌现,产品更多元、模式更智能、场景更丰富,但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信息泄露、格式条款侵权等风险不断增多的实际状况,为守护消费安全、提升消费品质,结合新型消费特点,作出法律提示如下:

01选择正规渠道,警惕私域引流

谨防“干货测评”“好物分享”“粉丝福利”视频或直播,优先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平台与品牌门店,警惕熟人推荐私下交易、私域流量交易等非正规渠道邀请,不轻信“晒单”“好评”信息,不点击不明链接、不扫描陌生二维码转账交易,严防资金损失。

02理性尝鲜消费,拒绝冲动跟风

理性面对AI推荐、沉浸式种草、限时秒杀等营销手段,审慎参与直播带货、盲盒抽奖等新型消费活动,看清选购规则、售后政策,不被“限时抢购”“限量发售”“秒杀”等话术诱导。按需消费、适度消费,不为情绪溢价过度买单,远离预付大额充值与高息分期陷阱。

03坚守数据安全,防范消费风险

妥善保管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验证码、支付密码等敏感信息,不随意开启通讯录、定位、相册等非必要权限,谨慎开启免密支付或设置消费限额,及时取消不必要的订阅与授权,仔细审查商品或服务详情,重点核查“霸王条款”,警惕自动续费和隐形扣费等情形。

04留存完整凭证,依法理性维权

完整留存订单截图、支付凭证、宣传截图、聊天记录、物流信息、合同等证据材料,遇虚假宣传、货不对板、诱导消费等问题,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通过平台客服、行政投诉、司法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权,杜绝恶意退货、恶意索赔的“钻空子”“薅羊毛”行为。

05依托绿色通道,高效化解纠纷

了解、知晓全市法院在新街口、中山陵、老门东、栖霞山、老山等核心商圈和热门景区设立的快速维权通道,遇消费纠纷时先行前往景区微法庭、巡回调解点等场所寻求调解,调解成功可申请法院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可借助绿色通道快速立案,实现纠纷就地调处、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