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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江苏经济报》营业厅店长违法使用顾客信息牟利被判刑
日期:2022-06-2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期间,巫某某担任中国移动芦席营指定专营店店长,伙同营业员孙某、龚某在为顾客办理手机SIM卡等业务过程中获得顾客的手机号,以试卡或实名认证扫码等名义骗得顾客的手机验证码,并通过微信群发给上家用于在网上注册会员,注册成功后上家即给予其一定好处费。巫某某等人通过该方式共计获利36476.9元。

2021年7月6日,被告人巫某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其如实供述了上述主要犯罪事实,并在审查起诉阶段退缴违法所得36476.9元。

栖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巫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巫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巫某某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最终,被告人巫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扣押在案的被告人巫某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6476.9元、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

该案审结后,栖霞法院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该公司规范管理制度,完善网络建设,加强法治培训,做好店堂公示。(戴 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