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综合公告
(2026)苏0113刑更4号
罪犯戴玉瑶因犯诈骗罪,于2026年4月8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2026年5月9日,罪犯戴玉瑶以其本人怀孕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本院刑庭经初查后认为戴玉瑶的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予以立案。现将对罪犯戴玉瑶暂予监外执行案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联系方式:025-8352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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