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调研
司法改革
一、主要做法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破解法院人案矛盾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创新。
2018年以来,我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下,以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积极投身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对内扎实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对外积极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形成,取得明显成效。
(一)统筹各方,合力搭建纠纷源头治理大平台
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我院坚持将案件繁简分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置于全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大局中去谋划,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有序推进。主动向区人大汇报工作进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建议区委政法委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全区综治考核指标体系,在区委政法委大力支持下,携手区司法局及各街道共创“无讼社区”,积极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切实强化组织推动。以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诉讼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将诉前分流、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案件分流等职能集中于诉讼服务中心,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和繁简分流一体运行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门诊部”作用。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将特定类型案件交由专业化审判团队负责,推进房地产、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破产清算、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专业化集中审理,促进法官提升业务能力、提高审判质效。
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衔接配套。立案环节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进行认真甄别,主动向当事人释明各类解纷方式和程序的特点,引导当事人选择最优解决路径。在立案大厅设立区非诉讼服务中心法院分中心,人民调解员、律师入驻开展工作,提供咨询、调解等服务。解纷关口前移,与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等职能部门以及区妇联等群团组织会签工作意见,出台规范性文件,加强对类型化矛盾纠纷的预判、调处,对物业纠纷试行调解前置,畅通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流转渠道,提升纠纷化解合力。
(二)繁简分流,努力实现速裁快执高效能
扩大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在保障被告人权利基础上,对符合条件案件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和刑事速裁程序办理。经与检察、公安机关会商后,对适合简易程序办理的案件实行集中起诉、集中开庭,实现快速办理。2019年582件刑事案件通过刑事速裁、认罪认罚简易程序办结,占刑事结案总数的78.23%。
坚持民事案件简案快办。扎实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在立案庭设立民事速裁组,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进行速裁。2019年民事速裁组审结案件1566件,占全院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18.92%,民事速裁组办理案件平均审理期限16.87天,比全院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减少63.44天。依法扩大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全院2019年适用上述程序分别办结案件1408件、5474件,占民商事案件总结案数的17.01%和 66.12%。在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类案中,推广要素式审判,以表格的形式提炼案件焦点,庭审过程省时高效,简化裁判文书制作,探索使用“令状式”“表格式”文书,提高办案效率。
探索执行案件快慢分道机制。优化执行团队结构,在执行局设立快执组,实行网上查控、财产保全、简案快执“三位一体”,将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简单案件分流到快执组,通过“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与银行、保险公司以及车辆、房产等管理部门对接,快速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财产。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强制执行、财产处置由执行实施组负责。2019年快执组3名执行员办结执行案件1533件,占执行案件结案总数的32.06%。
健全集约化、信息化管理机制。将全院财产保全、司法鉴定等辅助性工作集中统一办理,对扫描、文书上网等事务性工作实行服务外包,让法官集中精力办案。2019年集中办理保全案件1388件、鉴定538件次。加强智慧办案系统的使用,提供在线立案、咨询、调解、审判服务,大力推广集中编目、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各环节信息共享,推动全流程网上办案,最大限度缩短流转周期。2019年民事案件网上立案3949件,占新收民事一审案件总数50.62%,办理跨域立案26件。
(三)分层过滤,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模式
试行物业纠纷调解前置。聘请5名阅历丰富、有一定工作能力、热情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入驻院本部,对诉至法院的物业纠纷案件先行调解,调解成功后达成调解协议,案件不再进入诉讼程序,从源头上减少进入诉讼的案件数;调解不成及时确认双方无争议事实,为诉讼审理提供便利。2019年诉前调解成功此类纠纷682件。
一站式化解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综合处理平台,与交管部门、人民调解组织、保险公司等共享数据。设立工作专班,就地开展调解、指导民调等工作,实现理赔、调解与诉讼的有效衔接。2019年诉前化解此类纠纷1678件,同期受理此类诉讼案件577件,同比下降22.86%。
打造“心宁栖和”多元解纷诉调对接示范点。与区司法局、马群街道联合设立示范点,对该街道辖区内较为突出的拖欠廉租房租金纠纷和物业纠纷开展调处工作,示范点自2018年10月成立以来,协调解决拖欠廉租房租金纠纷327件,开展法律咨询1800多人次。
建立“满庭芬芳”家事纠纷调解室。通过区妇联聘请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参与婚姻家庭纠纷的疏导化解,2016-2018年,我院家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年均达62%,一起启用家事调查员的案件被评为2016-2018年度江苏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案例。
设立巡回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在南京经济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中心设立巡回法庭,联合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司法行政、工会共同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在区行政执法局设立巡回法庭,促进城管执法行为规范化,对顽固违法行为、软暴力抗法行为也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依托两个人民法庭打造纠纷化解前沿阵地,设立3个巡回审判点,就地化解矛盾纠纷。选取群众关心的典型案件,将庭审现场开进居民小区、中小学校园,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讲活动。2019年巡回审判 83次,普法宣讲20次。
二、工作成效
一是审判质效明显提升。2019年,我院新收和办结案件首次双双突破15000件,分别为15786件和16390件,同比分别上升18.23%、21.41%,结案数超过新收案件数,存案连续两年下降。结案率、结收案比、一审服判息诉率、实际执结率等主要质效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内,全院审判运行态势良好。
二是工作特色逐步显现。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过程中,我院坚持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城管巡回法庭”、“满庭芬芳”家事纠纷调解室等司法品牌脱颖而出,巡回审判被评为2018年度南京法院十大基层创新,“心宁栖和”多元解纷诉调对接示范点被评为2019年度南京法院十大基层创新。我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经验做法分别在市中院和省高院工作简报刊发。
三是便民利民举措更加务实。简案快审快执促进案件快慢分道,要素式审判、表格式文书使简单案件办理进一步简化,示范诉讼带动批量纠纷及时化解,案件审理周期明显缩短。多元化纠纷解决贯穿诉前、诉中和诉后全过程,行政机构、行业协会、律师、民调组织各方参与,让群众对纠纷的解决方式有了更多的选择。2019年我院民事一审案件收案数首次下降,新收7801件,比上年下降0.81%。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我院案件繁简分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繁简分流的力度还不够大,尤其是速裁团队缺少员额法官,分流效果还不够明显;二是法官进网格工作开展缓慢,审判力量下沉基层不到位,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的力度;三是诉讼与非诉讼机制衔接有待加强,法院单向推动工作困难重重;四是各方力量化解非诉纠纷的积极性还不高,支持保障力度有待加强;五是群众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认识不足,对非诉方式解决纠纷认同度不高。
下一步,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为法治栖霞、平安栖霞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更加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充分认识案件繁简分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之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参与,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坚持关口前移、力量下沉,大力开展“无讼社区”创建工作,深化“审务进社区、法官进网格”,积极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
二是大力推进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实体化运行。对我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将立案、信访、送达、保全、鉴定等功能集约设置在诉讼服务中心,努力便利群众诉讼。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做大做强做实“非诉讼服务中心”,从诉前多元解纷、司法确认,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形成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
三是进一步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扎实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按照“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的思路,积极探索繁简甄别分流机制,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标准,从案件类型、难易程度、审理环节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多层次、多向度科学分流,实现立案环节难易分类、审理环节繁简分流、执行环节快慢分道。进一步完善审判辅助事务、司法行政事务集约化、社会化管理模式,将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执行财产网拍等辅助性工作外包,有效盘活现有审判资源,解放司法生产力。
四是全面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加强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积极运用线上解纷平台,在线提供咨询、评估、调解、司法确认、诉讼等功能。落实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要求,实现电子卷宗在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司法管理等各类业务中的快速流转和深度应用。引入语音识别技术,探索庭审语音同步转化生成庭审笔录,缩短庭审时间。完善网上办案辅助平台建设,智能推送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指导性案例和法律文献,更加便利法官办案。
五是持续强化制度保障和配套机制建设。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配合,整合诉讼、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公证、群团、社会组织等各方资源,联合制定规范性工作意见,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加强与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对民调组织的支持和培训力度,积极争取司法行政、财政等部门在解决人民调解员待遇保障方面的支持,调动工作积极性,切实提升多元解纷实效。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巡回审判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培育“调解优先”的解纷习惯,促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利用率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