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调研
司法改革
近年来,南京市栖霞区法院积极探索构建涉民生执行案件“多 元救助、融合履职、长效帮扶”的司法救助新模式,进一步提升“小 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活动实效。2023 年 3 月该模式推行以来, 共救助困难当事人 68 人次,救助金额 46.96 万元,平均救助时长 41 天。
一是法检协调联动,凝聚救助合力。成立法检联合救助团队,法院执行局、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相关负责人担任救助联络人,分别筛选救助线索、审查救助材料,联合报送区委政法委审核, 进一步畅通对接渠道、明确职责分工。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国家 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的意见》,定期召开法检联席会议,组织两院执行救助人员开展专项业务学习,进一步规范救助案件 的移送、处理、反馈等工作,初步解决申请执行人与实际救助人不一致等难点、堵点问题。2023 年移送救助线索120 起,68 起案件当事人得到救助,救助成功率 56%。
二是部门融合履职,延展救助深度。该院民二庭与执行局共同组建司法救助小组,合力提 高执转破程序启动成功率,优先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企业,引导困难职工申请启动执转破程序,运用执转破 制度优先处理职工债权,督促破产企业主动履行偿还工资义务。 如在南京盛腾科技汽车有限公司执转破案件中,对 3 名工资无着落导致生活困难的员工先行发放司法救助金,并引导员工申请启动执转破程序,公司股东最终代为偿还工资,解决了困难员工燃 眉之急。
三是聚焦重点人群,提升救助效果。针对抚养费、赡养费等人身权益类案件,联合区检察院向区委区政府建言献策,积极争取相关支持,推动救助金额较一般案件提高 30%。针对后续 执行到款项或者得到清偿的救助对象,督促提醒相关人员退还救助金,及时将资金回笼至救助账户,避免出现资金空缺,新模式推行以来共回笼救助资金 3.5 万元。对救助后仍面临生活困难的救助对象定期回访,积极发挥多元救助机制作用,协调有关单位开 展持续帮扶,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如在许言、许诺抚养费案件 救助过程中,因抚养权人无固定工作家庭生活困难,该院充分考虑未成年的成长和发展需求,报请区委政法委审批后一次性发放救助金 1.9 万元,并与区妇联共同上门走访,进一步延伸救助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