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调研
司法改革
近年来,南京栖霞区人民法院深化“执破融合”改革,积极推动执行和破产办案理念、资源、程序、手段融合,构建执破工作一体化模式,快速出清“僵尸企业”,全力挽救困境企业,有力地推动了终本出清,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提供不竭动力。2022年以来,法院移送执转破案件124件,118家企业被移送破产审查,移送成功率95.1%,103家企业被依法宣破,化解不良债权190亿元,盘活土地房产123万平方米,4家困境企业经和解、重整获得新生。
一、贯穿一体理念,深挖制度价值优势
一是执破理念一体化。坚持以破促执,以执助破,在执行程序中积极运用破产思维,融合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和少清算多破产重整的破产理念,对有多个债权人的执行案件及时启动“执转破”程序,对有挽救价值的困境企业优先考虑重整,破产案件和解和重整比例不断提升,2022年以来,执行阶段、破产阶段累计和解、重整156家企业,盘活企业资金79.45亿元,成功兑现债权6.08亿元,化解债务14.17亿元。
二是执破团队一体化。按照“113”标准,即一名破产法官、一名执行法官、三名辅助人员组建执破融合团队,破产法官提前介入执行案件资产调查,执行法官全程参与破产案件审理,执破团队协同互补,打通部门壁垒,实现“1+1>2”的执破融合办案模式。依托执行指挥中心“总对总”“点对点”财产查控功能,由三名辅助人员完成财产尽调、上门勘验等事务性工作,充分共享执行程序既有成果,一体化团队内部实现涉破企业财产信息实时推送、接收、反馈,切实规范执行和移送时间节点,提升工作效能,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理效率。
三是执破平台一体化。上线“立审执破裁”一体化平台,实现立案、审判、执行、破产、异议案件数据互联互通,从传统纸面审核转为全流程线上审核,提升案件流转效率。通过一体化平台准确抓取案件信息,每季度对相关数据分析研判,提供决策参考。在涉企案件立案时即对关联终本案件进行检索,将执转破拓宽至立转破、审转破,止纠纷于诉前,化矛盾于未立。2022年以来,团队化解各类案件1700余件,案涉金额2.6亿元,案涉人数698人,从根本上推动诉源治理、执源治理、访源治理的三重减压。
二、畅通程序衔接,释放执破融合效能
一是优化繁简分流程序,快速出清僵尸企业。出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审理操作规程规范》,进一步明确甄别案件繁简分流的标准,规范案件流转及办理要求。对无财产无经营无办公地点的“僵尸企业”,归为无产可破案件简案快审快破,对疑难复杂或存在拯救可能、价值较大的企业归为繁案进行精审细整,近三年分流简案82件,分流率达75%,平均审理天数70天,有效提升了破产案件审判效率。2021年办理南京喜某健身有限公司、南京金某健身有限公司等9家健身企业的破产清算案件中,团队快速判定简案后及时导入破产程序,出清债务1亿余元,涉及债权人数万人。
二是重视企业挽救程序,灵活运用帮救措施。坚持破产甄别关口前移,遵循“应破即破、当救必救”的办案原则,充分发挥资源重新配置、企业救治效能,灵活运用执行和解、引入投资等方式,突出执转破程序价值。如在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重整案中,法院精准甄别重整价值,协助招募投资人,引导出资6750万元清偿债务,安置400余名职工,企业实现重生,目前经营状况良好。
三是强化终本出清程序,稳步推进终本清零。每季度归纳已破产企业清单,反查终本案件库,对涉及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并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切实化解终本库案件存案。2022年至今,累计终本退库案件835件,占全部涉企终本案件的22.45%,案涉执行标的30.18亿元,终本清零目标稳步推进。
三、落实联动机制,探索合作共赢解纷
一是落实府院联动机制。依托政府牵头,将“执破融合”纳入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席会议议程,法院联合发改委、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共同参与治理、整合优势资源,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依法提供破产企业重整过程中涉及税收工作指引、土地政策落实、企业信用修复等配套服务,激发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形成推进执破“一体化”工作格局。2023年,执破融合团队联合行政部门召开破产联席会5次,一揽子解决16家破产企业工商登记注销、法定代表人信用修复等问题。
二是重点案件攻坚机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部门对执转破工作的支持,针对重大破产案件,最大限度整合各方力量,坚持政策性、法治化、市场化协调推进,确保案件办理顺利,维护区域稳定。在某房地产破产重整案中,团队依靠区委区政府力量,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同步推进企业重整与“保交楼”民生项目,有效化解金融风险与社会矛盾。
三是强化打击逃废债机制。在破产申请审查阶段发现有假借破产逃废债务嫌疑的,及时召开听证会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向各方释明假借逃废债的法律后果,并对破产申请审慎审查。对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案件,经审查后发现债务人有较大金额去向不明并无法做出合理解释,或者发现债务人存在转移资产、隐匿财产的行为,由专人整理相关材料,移送至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充分保障企业和债权人共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