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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服务社会、服务基层、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效能,12月6日上午,栖霞区法院迈皋桥法庭前往某小区巡回审判一起因楼上住户房屋漏水而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现场100余名群众旁听了庭审。
【案情回放】
方某住楼下208室,张某住楼上308室。2023年9月14日晚,方某接到物业公司电话,称其房屋漏水已渗漏到一楼住户。方某随即回到家中,发现屋顶哗哗漏水,原来是三楼房屋漏水。经过打扫抢险,依然造成墙面、厨房屋顶、地板、床上用品及实木床等财产受损,方某遂要求三楼住户张某赔偿70000元。张某不同意赔偿数额,经过物业公司与社区调解员调解,双方依然没能达成一致意见。方某遂向栖霞区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因此类案件具有普遍性,承办法官许庆林将庭审现场“搬进”小区。庭审过程中,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及旁听效果,法官助理宣读了庭审纪律,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及义务。随后庭审有序进行,双方当事人充分进行了举证和质证。因双方当事人均有意愿进行调解,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庭后延伸】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就侵权责任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高空抛物法律规定以及宪法相关知识进行了现场普法,并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此次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变成一场“面对面”“零距离”的法治教育课,让旁听群众更直观地了解到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如何维权,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好习惯,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方、影响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迈皋桥法庭将继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以更接地气、更人性化的方式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使人民群众切实体会到司法温度、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