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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2024年首拘:案件再小,我们也会全力以赴
日期:2024-01-1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被执行人是一家外省的“三无”僵尸企业,在几乎已被判定无法执行的“死案”面前,栖霞区法院执行干警用不放弃不抛弃的精神,想方设法穷尽措施,经过不懈努力,成功将执行不能变为执行可能。

申请执行人南京某公司与被执行人芜湖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询,被执行人公司系无存款无车辆无房产的“三无”企业,经上门调查,公司也不在注册地经营,执行陷入僵局。难道1万多元的案款,就执行不回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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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一点,没关系!”

 “贺总,你找个理由,试着把对方法定代表人方某约出来”承办人段志成并没有放弃,他主动联系公司负责人贺某,请他假借谈生意的名义将方某约出来,准备来个“守株待兔”。

“那我约他在哪里见面好呢?要是在栖霞,我怕他起疑心。”贺某有些没把握。

“就约在溧水吧,远一点没关系!”承办人制定了初步行动方案。

“别紧张,我们在!”

1月10日,贺某通知承办人,称双方定于1月11日上午10点在溧水某修理厂见面。第二天早上8点,承办人带领法警抵达预定地点,根据修理厂的地形,安排法警埋伏在附近,确保方某一露面就能及时控制。期间,贺某有点忐忑,承办人一边安抚他的情绪,一边宽慰到:“不要紧张,你是胜诉当事人,有我们在,会保障你的人身安全!”

9点40分,方某刚走进修理厂,承办人与法警迅速出击,果断出手,将方某控制住并拘传回法院。

“不履行,就拘留!”

到院后,承办人向方某释法明理,告知其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对公司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否则法院可以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经过两个小时的反复沟通和劝说,方某仍无动于衷。“不履行义务,就司法拘留!”经贺某申请,法院对方某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

经过报批、体检、送拘等程序,方某被收拘时已是下午5点,执行干警为了这起案件,已经整整忙碌了8个多小时。

“对不起,我错了!”

1月15日上午,方某妻子联系承办人,称方某被拘留期间通过管教联系她,请她代为清偿案款,希望法院能尽快解除对方某的拘留措施。在确认执行款项全部到位后,承办人立刻前往看守所解除了对方某的拘留措施,并责令其具结悔过。方某表示,自己确实心存侥幸,总以为法院拿他没办法,经过这次教训,以后一定会尊重法院、尊重判决,并诚恳向承办人道歉:“对不起法官,我错了。”

 

本案从沟通线索到全部执行完毕,仅用时5天,栖霞区法院高效、有力的执行措施,温暖、负责的工作态度也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充分认可。

案件再小不放弃,线索虽渺不抛弃,执行虽难不言弃。案件标的金额虽少,每一分钱都是当事人的血汗钱,背后折射的是大民生。执行路上,我们一直都在全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