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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丨南京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2020年6月—2025年5月)
日期:2025-08-2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619日,市法院召开南京破产法庭成立五周年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通报南京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20206月—20255月)。summernote-img

发布会上,南京破产法庭庭长王静通报了五年来南京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南京破产法庭副庭长洪彦发布了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南京破产法庭副庭长蒋伟、秦淮法院民二庭庭长褚爱芳分别对重点案例进行解读。市人大代表胡容茂结合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情况发言,市人大代表高晓俊对南京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及典型案例进行点评。发布会由市法院宣传处何梦迪主持。

一、南京法院破产审判情况summernote-img

△南京破产法庭庭长王静通报五年来南京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

五年来,南京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服务中心大局,持续推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精准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通过破产审判化解债务4200余亿元,安置职工4.5万余人,盘活土地房产约2180万平方米,帮助450多家企业焕新重生,为服务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示范城市、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南京“办理破产”指标连续入围全国标杆,连续位居全省营商环境评价首位。南京破产法庭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

(一)案件数量稳步增长

五年来,南京法院新收破产类案件9604件,审结破产类案件9333件。其中,新收申请类案件5378件,审结5264件;新收强制清算实体案件1155件,审结1148件;新收破产实体案件3009件,审结2859件。五年间,破产类实体案件(含强制清算案件)收结案数量整体上均呈稳步增长态势,市场退出机制保持常态化畅通运行。summernote-img

△破产类实体案件收结案情况

(二)审判效率持续提速

破产实体案件(不含强制清算案件)简易审适用比例约为56%,简易审平均结案周期为108天。平均审理周期逐渐缩短,2024-2025年度相较2020-2021年度缩短近七成,跑出了南京破产审判“加速度”。summernote-img

△破产实体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情况

(三)程序适用以破产清算为主

在审结的破产实体案件中,破产清算案件占比约94%,其中无产可破的清算案件占比约为66%,近两年无产可破案件数量整体居于高位。summernote-img

△无产可破案件数量情况

重整、和解案件占破产实体案件比重约为6%,重整、和解制度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审结的破产案件中,九成以上案件的债务规模在5000万元以下。summernote-img

△破产企业债务规模情况

南京中院率先制定《关于推进小微企业破产保护的工作方案(试行)》,20236月至20255月年均审结的重整、和解案件数相较之前有大幅度提升。summernote-img

△破产重整、和解年均案件数情况

(四)程序启动以债权人申请为主

在破产实体案件中,由债务人主动申请的案件未达到一成,占比仅约为8%。破产程序启动仍以债权人申请为主,债务人主动申请的案件数量较少。破产制度功能尚未被市场主体理解,需持之以恒开展破产法治宣传,提升市场主体对破产制度价值的获得感和感受度。summernote-img

△破产案件申请主体情况

(五)行业分布特征明显

从破产企业的行业分布看,占比前5位的行业为传统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占比约52%summernote-img

△破产企业行业占比前5位情况

从年度变化趋势来看,传统制造业整体占比呈下降趋势,2023-2024年度占比最低降至9%左右,一定程度表明传统制造业在历经“阵痛期”后,正在逐步实现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转型升级。批发和零售业占比五年来均居于12%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占比则存在波动变化,体现了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等第三产业整体易受到客观环境等因素影响,抵御风险能力较弱。科技信息技术服务业在2020-2021年度占比最高达到近14%后,占比下降并稳定在8%以下,表明科创企业机遇与风险并存,经历“大浪淘沙”后具有较大的发展后劲。summernote-img

△破产企业行业占比变化趋势情况

二、南京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以统筹兼顾抓“重点”之功,收服务大局“出彩”之效

始终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精准识别、分类施策,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市场要素合理配置。一是助力挽救大型民营企业集团。成功推动雨润系、永泰系、中电系等大型民营企业集团重生,累计化解债务3400余亿元,稳定了上下游产业10万余名职工的就业。红太阳股份公司重整案系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出台实施强监管背景下审结并执行完毕的首例上市公司重整案,维护了300余户债权人和2.04万户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二是用心呵护小微企业焕新重生。率先构建首个小微企业全覆盖、全类型破产保护模式后,全市法院审结小微企业破产案件1300余起,破产实体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下降约43%。某会展企业破产清算转和解案拟定三种清偿方式供债权人选择,探索运用预表决规则,入选最高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典型案例。某海外旅游公司重整案通过市场化方式,准确识别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资产价值,实现“轻资产”类小微企业的快速重生。三是持续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率先建立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采取“集中+简化”模式进行清理,清理低效劣势企业近500家,完成1家被列入国务院清理名单的重点企业清理。玄武法院、高淳法院、雨花台法院建立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审结公益强制清算案件90余件。

(二)以机制探索增“亮点”之功,收提质增效“出新”之效

探索建立20余项可复制可推广的破产审判机制,实现破产领域多个“首创”。一是构建绿色破产南京模式。率先推出法院、行政机关、破产管理人三方共同参与的绿色破产南京模式,运用该模式审结破产案件37件,累计化解债务140亿余元,召回、处置9000余吨危化品,将危废物检测费、处置费用等共2000余万元纳入共益债务。有关经验被《法治日报》《新华日报》报道,相关做法入选全省法院优秀司法改革案例。二是创新破产挽救制度供给。出台全省首个重整审判指引。坚持实质合并破产适用的审慎、例外原则,对于不符合实质合并破产条件的案件,坚决予以纠正。运用跨区域程序协同模式挽救企业,稳妥审理跨省域大型企业集团重整案件,实现集团债务风险整体化解。三是构建“立审执破”一体化机制。畅通“执破”融合,规范“执转破”案件办理流程,建立“执转破”跨部门法官会议,组建跨部门合议庭,上线立审执破裁一体化平台,实现执行案件财产调查查控成果共享。近五年,移送涉执企业破产案件2400余件,涉及执行案件近18000件,涉企债务总金额达280余亿元。

(三)以凝心聚力破“难点”之功,收府院联动“出众”之效

树立整体协同的现代化司法理念,健全法院与政府部门协同配合、联动处置破产案件机制,实现常态化共商共治。一是建立系统集成破产府院联动协调机制。与24家单位就破产程序相关事项构建“市区两级全覆盖、重点领域全覆盖”机制,实现府院联动机制系统集成。持续推进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金融授信恢复,坚决打击破产逃废债犯罪行为。联合发布首个上市公司重整领域的协同机制,强化司法与行政监管衔接。二是升级破产公共服务供给。与相关政府部门共同发起建立南京市企业破产公共服务中心,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流程、全链条服务,有关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推广。三是推进企业破产“一件事”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优化“破产事务查询”系统,办理事务的费用成本明显降低,破产程序整体效率提升约10%,相关做法被国务院政务办“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典型经验汇编”收录推广。

(四)以品牌建设强“支点”之功,收队伍建设“出优”之效

打造“一庭三会”专业发展模式,抓队伍共同体建设,创协同发展新格局,铸南京破产审判品牌。一是推进专业审判协同。依托南京法院“4+4”专业法庭矩阵,强化专业审判协同,提升“治病救企”专业能力。二是打造专业审判梯队。全市破产审判条线现有全国审判业务专家1名,全省审判业务专家2名,全省优秀法官3名,7人入选全省商事审判人才库。6件案例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人民法院案例库,10件案件入选全国、全省法院相关典型案例,2篇文书入选全国优秀裁判文书,4件司法建议、司改案例获评省级优秀,完成国家级、省级调研课题4项,出版破产法专著3本,50余篇论文发表或获奖。三是指导管理人队伍发展。推动建立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指导管理人协会完善行业自治和自律管理,实现破产管理人行业多个首创。


企业代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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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胡容茂回顾了企业重整历程,他表示南京破产法庭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对企业进行挽救,通过引入战略投资人、优化治理结构、调整债务关系,帮助公司从债务泥潭中脱身。在此过程中,南京破产法庭与高淳区政府、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等部门协同发力,通过前置审批、纾困帮扶等多措并举,高质量完成了重整工作。在重整计划制定中,特别注重产业方向与绿色低碳发展的结合,通过强链补链延链,推动企业向绿色循环经济转型,充分体现了“绿色破产”理念的社会价值。通过重整,协同化解集团整体债务总计约141亿元,维护了300余户债权人和2.04万户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稳定了上市公司及上下游近万名职工的就业。2025613日,公司已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成功“摘帽”。企业今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实现同比增长,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财务结构显著优化,营销和管理模式实现升级;企业还攻克吡啶碱等10余项“卡脖子”技术,创新应用合成生物技术与数字化手段,成功开辟零碳生物能源新赛道。未来,企业将以更高站位融入国家战略,以更大魄力推进绿色转型升级,继续书写“变中求进、进中求质”的新篇章。


代表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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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高晓俊表示,南京法院用一组组数据、一项项举措、一个个案例,全面展示了在破产审判领域的优秀工作成果,有力推动了南京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一是高效化解债务危机,稳定经济运行秩序。从数据上看,南京法院破产类实体案件收结案数整体均呈增长态势,破产案件审理周期大幅压缩,通过破产审判有效避免因企业破产引发的连锁风险,维护了经济秩序稳定与社会和谐,为南京经济健康发展筑牢根基。

二是优化资源配置,激活经济发展动能。南京法院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帮助众多大型民营企业重获新生;针对小微企业,通过全覆盖、全类型破产保护方案进行挽救;针对低效产能企业,建立快速出清通道。值得一提的是,南京法院创新性地将绿色原则融入破产程序全过程,对高污染、高排放产业进行及时清算出清,对符合绿色发展方向的产业充分发挥重整挽救效能,助力困境企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通过差异化审判,有效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

三是强化协同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面对破产工作多方利益协调难题,南京法院以府院联动为抓手,构建覆盖破产案件全流程的协同保障体系,建立风险联合防控机制、企业破产公共服务中心和信息共享平台,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降低企业破产成本,增强市场主体信心,为南京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非常期待南京法院在未来能够继续提质增效,在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等方面持续创新,为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贡献更多力量。

下一步,南京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破产审判工作的全过程,确保破产审判正确方向。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抓牢提质增效主线,以小微企业全类型破产保护方案为抓手,充分发挥企业破产公共服务中心平台优势,提高破产综合挽救效能。持续推动破产审判质效,提升专业审判能力,规范破产案件管理,做好重点案件风险化解工作,完善管理人工作机制。深化司法作风建设,做好廉政风险防范,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努力开创破产审判工作新局面。summernote-img

△发布会由市法院宣传处何梦迪主持